党建引领聚合力,乡企联建奔共富******
“有了进口商品城这个大平台,我们再也不愁今年的农产品没销路了!”近日,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万山乡与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举行“乡企党建联建·携手并进奔共富”活动。活动中,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与青田县昌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农产品意向采购协议,签约后公司负责人潘先雄乐开了花。
万山乡居于群山之巅,沿山峦设居,地理位置偏远。红米酒、蜂蜜、笋干、番薯粉等是万山的特色农产品。万山也曾是红十三军、红军挺进师游击活动浙南的重要根据地,红色旅游资源丰富。2019年开始,万山乡与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发挥各自优势,在党支部交流、农产品销售以及人才培育等各方面开展合作,助力革命老区发展、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青田县昌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万山乡的强村公司,是双方联建的合作重点,每年公司都会通过商品城平台销售蜂蜜、茶叶等农产品数十万元。“从去年开始,我们的合作越来越顺畅,一方面是在人才培育和营销模式的学习交流上,由企业选派优秀党员、技术能手、经营骨干来村里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传授职业技能知识;另一方面是他们拿出真金白银从我们这采购农产品、捐助困难群体以及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多角度助力我们的乡村振兴。”潘先雄说。
近年来,万山乡以昌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媒介,通过与侨乡进口商品城、广发银行等单位合作,盘活村级现有资金、资产、资源,推动产业由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向联动协同、集团作战转变,流转闲置土地1700余亩,建设稻鱼米基地500亩、覆盆子基地655亩,高标准梯田耕地提升700亩,发展万山红米酒、蜂蜜、笋干、番薯粉等特色产业。同时,用好“红色万山”品牌,做好全乡特色农产品的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完善农产品展销平台和营销体系,全乡实现农产品销售超300万元。
“我们商会成员每年的年货采购,还有送给客户的年货都会选择万山农产品,绿色纯天然无污染。”侨乡进口商品城商会会长周勇说。双方合作以来,不仅农产品畅销了,这几年随着万山红色旅游的兴起,优质的进口商品也渐渐“走”进乡村,万山乡以进口商品代销的方式帮助商品城一年销售达20余万元,实现了双赢。
除了在农产品、进口商品销售上的互帮互助,双方还发挥村企间组织与人员互融、资源与优势互补、利润与效益互惠的积极作用,择优党建工作硬、发展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村,积极构造党建引领、支部带头、企业帮扶、群众参与的“四种利益联结体”,共建村企利益联结体,进一步将发展成果惠及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通过合作,万山各村的村集体经济已从每年的5万元增长至50多万元。(通讯员叶春笼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