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音乐人黄庆元:在乡愁中寻“根”******
中新社北京1月29日电 题:台湾音乐人黄庆元:在乡愁中寻“根”
中新社记者 李雪峰
“人离开家就像树叶离开‘根’,回家过年是中国人的传统,也是中国人对‘根’的眷恋。”癸卯新春,台湾音乐人黄庆元在北京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如是说。
祖籍福建、生于台南眷村,黄庆元从小听黑胶唱片长大,求学时期开始组乐团唱摇滚,并尝试写歌。20世纪80年代,黄庆元进入唱片公司工作,成为台湾流行音乐鼎盛时期的见证者与参与者。歌手刘德华的《今天》、王杰的《爱得太多》等都是他的作品。张学友的《吻别》《祝福》,草蜢乐队的《宝贝对不起》等风靡一时的热门专辑也都出自他手。
在乡愁中寻“根”
从台南到高雄、台北,再从香港到上海、北京,回忆人生履历,黄庆元调侃自己一直在“漂泊”,几十年来与家人聚少离多。他说,也因此,乡愁成为自己音乐创作中一个重要的情感来源。
众多作品中,表达海峡两岸血脉相连的歌曲《把根留住》让黄庆元印象深刻。他在歌词中写道:“为了生活,人们四处奔波,却在命运中交错。多少岁月,凝聚成这一刻,期待着旧梦重圆……”他说,歌词创作灵感正是来源于春运。
黄庆元回忆,20世纪90年代初,出于工作需要,他经常往返于海峡两岸及香港。每逢年关,看到各地火车站人满为患。在没有高铁、不能网络购票的年代,人们肩扛大袋手提小包,彻夜排队只为买到一张回家的车票。
“那些场景让我非常动容,这种亲情很难用语言描述清楚。”黄庆元说,台湾的春运同样繁忙,虽然南北不过数百公里,但春节期间依然会出现大堵车。而当时自己无论多忙,也要在除夕之夜赶回家与父母团聚。
如今,虽然人们的出行方式更加多元,携带的行李也更为轻便,但对故乡的情感丝毫没有改变。“回家,是所有中国人对‘根’的眷恋,这个‘根’,便是血脉。”黄庆元说,正是出于这种感受,自己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这首曲目的歌词创作。
意外“北上”扎根
谈及到北京发展的经历,黄庆元笑称“是个意外”:最初只是来帮朋友写歌,本想待很短一段时间,不料却接到了很多合作,不仅有单曲,还有影视剧主题曲、片尾曲、配乐等,时间逐渐被占满,于是留了下来,而这一待就是近20年。
创作之余,黄庆元在不少音乐类选秀节目中担任评委,还参与了不少两岸之间的音乐交流活动。在他看来,创作需要灵感,音乐需要碰撞,跨民族、跨地域、跨背景的交流有助于音乐发展。“年轻人勇敢迈出一步,站上更大舞台是好事。中华文化是一条大河,各条支流活络起来才能流得更远,否则很容易干涸。”他说。
父母离世之后,黄庆元与妻子更多选择留在大陆过春节。“亲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他说,这些年结识的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都曾向他们发出邀请。这对台湾夫妇也因此有机会在大陆各地过不一样的春节。
“除夕之夜,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聚在一起聊音乐谈创作,吃美食看春晚,拉家长里短,也别有一番趣味。”黄庆元笑道,去年收到了成都朋友的邀请,今年除夕则不同以往,他和妻子从客人变成主人,六七位朋友在自己家中共聚。
年近七旬,黄庆元没有退休打算。他透露,春节过后不久,就将到祖籍地福建参加一场两岸交流活动,助推音乐事业发展。
继续搞创作、帮助年轻人、推动音乐发展等,黄庆元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可做。“人生还要更加努力地去交代,到哪一天没体力了,没法录音了,才会考虑停下来。”他说。(完)
多地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国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题:多地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国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中新社记者 郭超凯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以来,近期上海、沈阳、韶关等中国多地警方纷纷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对电诈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震慑,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
多地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加大惩治力度,填补以往打击治理电诈工作中行政处罚措施的缺位,正是反电诈法的亮点之一。
去年12月1日,反电诈法正式实施当天,广东韶关公安便对为电诈分子架设通信设备的嫌疑人黄某,开出新法施行后广东省首张反诈行政罚单,对黄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1.2万元的处理。截至12月17日,广东警方共适用新法行政处罚633人。
连日来,多地警方纷纷开出当地首张反诈行政罚单:上海警方对3名为电诈团伙搭建涉诈话务窝点的“90后”开出首份罚单;山东潍坊警方对一起非法出借电话卡案件开出1万元罚单;辽宁沈阳警方处罚为电诈团伙提供微信账号的刘某,打响了当地反诈行政处罚“第一枪”……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警方开出的行政罚单,主要针对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使用GOIP、猫池等软件设备或是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的,以及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和假冒身份开卡开户等违法行为。
山东潍坊青州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大队中队长庞伟告诉中新社记者,警方的行政罚单不仅针对为电诈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也会针对那些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诈活动的违法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袁彬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是财产性违法犯罪,震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必然要提高其违法成本、降低其犯罪收益。开具行政罚单、提高罚款的倍比,有助于更好地处罚违法犯罪,并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扼杀他们从事电诈的念头。
填补“漏洞”,全链条打击电诈
2022年前11个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1万起,同比上升5.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64.4%。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案发较多、上升较快、民众反映较强烈的犯罪类型,呈现出“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的特点。
多年来,电诈产业已衍生出一条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从上游为电诈团伙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等,到中游实施诈骗,再到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涉及电信、金融、互联网等多个行业。
反电诈法施行前,公安机关在打击电诈过程中存在法律衔接不足的问题,若违法犯罪行为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公安机关往往只能将涉案人员教育后释放。比如,被电诈分子雇佣来“洗钱”的“卡农”,以往只要涉案金额不高,“卡农”就很难被惩处;反电诈法实施后,这个“漏洞”终于被堵上。
庞伟指出,反电诈法在打击惩治电诈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刑事责任方面,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依照该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在外界看来,反电诈法的出台,让各部门的反诈工作有法可依,更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惩戒措施方面,对电诈犯罪分子进行“量身定制”的惩处。
事实上,除了对境内电诈重拳出击以外,这部“小切口”的法律也为打击跨境电诈提供法律支撑。
随着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电诈犯罪在国内生存空间被大大挤压,不少电诈犯罪团伙已经转移到境外。这一变化进一步加大了警方打击的难度和成本。
对此,反电诈法专门作出规定: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这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治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庞伟看来,反电诈法将公安机关在反诈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制度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夯实了各方责任,让警方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更加有法可依,为全链条纵深打击电诈以及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方面提供根本的法律保证,起到良好的惩治效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